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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遗址和20公顷以上城市公共绿地的绿化工程设计、修复方案审批
编辑:365bet足球盘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5-01-19
城市历史文化遗址和20公顷以上城市公共绿地的绿化工程设计、修复方案审批 JST6207-2006-002
(一)行政许可依据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
城市历史文化遗址和20公顷以上城市公共绿地的绿化工程设计、修复方案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立项的有关批复文件。
2、工程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文化部门对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3、工程设计、修复方案;
4、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有关文物保护、绿化指标的原则性规定。
(四)行政许可程序
1、项目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文化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报送申请材料;
3、省建设厅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省发展改革、文化部门提出审批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二十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湖北省建设厅
(八)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联系电话:027-68873076
(一)行政许可依据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
城市历史文化遗址和20公顷以上城市公共绿地的绿化工程设计、修复方案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立项的有关批复文件。
2、工程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文化部门对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3、工程设计、修复方案;
4、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有关文物保护、绿化指标的原则性规定。
(四)行政许可程序
1、项目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文化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2、市、州、直管市、林区、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报送申请材料;
3、省建设厅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省发展改革、文化部门提出审批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二十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湖北省建设厅
(八)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联系电话:027-6887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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