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南化塘镇观沟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6]112号计划函要求,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郧阳区南化塘镇观沟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JT2016-478
二、采购项目名称:郧阳区南化塘镇观沟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为55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按设计图纸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建设,总建房面积约550m2(二层,共21户)
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或补充说明。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有效的临时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供应商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4、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下午6:00止(工作时间)在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图纸须供应商自行复印并承担相关费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11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南化塘财政所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郧阳区南化塘镇观沟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
报名时提供资料:拟派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第二条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和地点:2016年7月19日下午15:00时前递交至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地点: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 彭 电话/传真:0719-7223940 邮政编码 :442500
收款单位全称: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南化塘财政所
开 户 行:郧县农商银行南化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570737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